股民赢了!三年虚增8.5亿利润,索菱股份财务造假案再迎判决,瑞华所承担部-全讯新

发布时间:2022-08-16 08:47   文章来源:金融界

在连续三年财务造假被处罚后,索凌股份面临投资者的大量索赔。

8月15日晚间,公司再次公告,并于最近几天陆续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关于投资者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起诉状及其他诉讼相关材料。

公告显示,94名新投资者起诉索凌股份,要求赔偿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利息等损失,共计约1790万元。

在部分判决中,索凌股份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也被判承担连带责任。

三年虚增利润近8.5亿元。

在了解这场官司之前,有必要回顾一下索凌股份财务造假案的来龙去脉。

索凌股份财务造假始于2016年证监会公布的信息显示,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索菱股份虚增营业收入,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连续三年在年报中虚增利润

其中,2016年年报虚增收入2.71亿元,虚增利润2.79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44.78 17年年报虚增收入3.3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5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8%

2018年年报虚增收入1.96亿元,虚增利润2.2亿元,占当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3%。

2016年至2018年三年间,索凌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超过8亿元,虚增利润近8.5亿元可是,2018年,索凌股份公布的财报依然是亏损2018年,索凌股份披露的利润总额为—3.5亿元

2020年12月,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对索凌股份及相关人员的行政处罚决定其中,索凌股份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

时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的肖星也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90万元。

瑞索是索凌2016年和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师2021年9月,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罚决定

瑞华公司在对索凌2016年,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未能勤勉尽责,出具了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证监会责令瑞华公司改正,没收其业务收入160万元,罚款320万元

为索凌2017年度财务报告签署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也分别被警告和罚款5万元。

瑞华承担部分连带责任。

2020年底,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多名投资者以索凌股份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索凌股份对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日前,2021年12月24日,深圳中院分别对部分投资者的诉讼请求作出《民事判决》,认定索凌股份在扣除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后,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当时的判决金额约为547万元

8月15日公告显示,深圳中院已向公司送达4份民事判决书,涉及33名投资者诉讼总金额为876.4万元,法院认可的赔偿金额为871.5万元,也就是说法院基本支持了投资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四份判决均认定索凌股份应当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赔偿投资者损失,随后索凌股份的高管和实际控制人也被判处承担连带责任。

在部分判决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还被判定对索凌股份60%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

整体损失预计7431万元。

此次公布的判决只是索林股份面临的投资者索赔的一部分。

索凌股份在2021年年报中表示,鉴于目前尚有未被起诉的投资者,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面临的投资者索赔规模及公司可能获得的赔偿金额进行了测算。

公告显示,鉴于无法掌握各投资者的具体交易数量和价格,采用普通加权平均法进行计算,投资者平均买入价格为9.61元/股,基准价格为3.10元/股投资者可以认领的股份数是上市公司非控股股东持有的流通股数量乘以认领系数,即为7.5%

索凌股份表示,通过整体分析论证,结合司法实践,通过委托专业机构测算,公司承担的整体损失约为7431万元。

索凌股份因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偿债能力明显不足,于2020年8月开始破产重整2022年1月,索凌股份发布公告称,法院已确认公司重整计划完成

今年上半年,索凌股份实现净利润170万元今年5月,公司股票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索菱变更为索菱股份

最近几年来,一同被处罚的瑞华所因多起涉及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案而陷入困境据央视此前报道,瑞华下属公司的所有ipo项目均已终止曾经国内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瑞华,如今陷入了没有上市公司审计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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