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全讯新

发布时间:2022-11-16 10:21   文章来源:中国网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未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可再生能源消费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是提高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重控制程度的重要举措对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合理能源消费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三部门: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

《通知》要求,要准确界定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范围不计入能源消费总量的可再生能源目前主要有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水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和地热发电

通知指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是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凭证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以本省各类电力用户持有的当年绿色证书作为相关核算工作的基准

绿色证书颁发范围覆盖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立全国统一的绿色证书制度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电网提供的基础数据,根据项目发电量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颁发相应的绿色证书

《通知》要求,要统筹推进地方能耗双控考核,有效衔接地方节能目标任务各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确定的十四五节能目标任务,综合考虑新增可再生能源扣除等因素,科学确定本地区十四五节能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如下所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未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可再生能源消费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改运行12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统计局,能源局,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是提高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重控制程度的重要举措,对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保障高质量发展和合理能源消费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十四五节能减排有关要求,有序推进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准确界定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范围。

不计入能源消费总量的可再生能源目前主要有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水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和地热发电。

以2020年各地区可再生能源用电量为基础,在国家和地方能耗考核中扣除十四五期间各年比上年新增可再生能源用电量。

二,绿色证书作为可再生能源消费的基本凭证。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是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凭证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以本省各类电力用户持有的当年绿色证书作为相关核算工作的基准企业的可再生能源消耗以企业持有的当年绿色证书作为相关核算工作的基准

绿色证书颁发范围覆盖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立全国统一的绿色证书制度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电网提供的基础数据,根据项目发电量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颁发相应的绿色证书

绿卡原则上可以转让,绿卡转让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积极推进绿色证书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参与绿色证书交易

第三,完善可再生能源消费数据统计核算体系。

巩固可再生能源消费的统计基础电网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可再生能源省内和跨省交易,消纳和结算数据的统计核算,加强相关数据的收集,分析和核对,确保可再生能源消纳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在国家和地方两级进行数据核算国家能源局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和电力交易机构的数据,计算全国和各地区可再生能源用电量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家能源局负责核实全国和各地区新增可再生能源用电量数据

四,科学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考核。

统筹各地能源消费双控考核在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十四五考核中,新增可再生能源用电量将从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中扣除,但仍纳入能源消费强度考核

有效衔接地方节能目标和任务各省节能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确定的十四五节能目标任务,综合考虑新增可再生能源扣除等因素,科学确定本地区十四五节能目标任务,并抓好组织实施

五,抓好组织实施。

规范数据提交和核算每年1月底,国家能源局向国家统计局提供全国和各地区可再生能源消费初步数字,4月底前提供最终数字6月底前,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家能源局最终核定各地区上年新增可再生能源用电量数据

加强绿色证书的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建立健全绿色证书交易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地区绿色证书交易的跟踪指导各地要加强对本地区绿卡交易的监督管理,对进行虚假交易,伪造和篡改数据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建立完善的支持系统充分利用现有工作机制和核算体系,完善可再生能源认定和统计支撑体系按照规定建立可再生能源消费复议制度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可再生能源消费核算制度,坚决杜绝数据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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