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华股份: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讯新

发布时间:2022-08-12 11:45   文章来源:新浪网

证券代码:002897 证券简称:意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1,为聚焦公司主业,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湖南意华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95%的股权转让给意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湖南意华的股权,湖南意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3,若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目前未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将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相关调整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终止或取消。

4,根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d—0010号),以资产基础法为评估依据,截止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湖南意华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评估价值为1,223.86万元,由于资产评估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相关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如果假设条件发生预期之外的较大变化,可能出现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聚焦公司主业,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发展质量,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与意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华控股)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湖南意华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意华或标的公司)95%的股权以人民币1,162.6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意华控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湖南意华的股权,湖南意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交易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献孟,方建斌,方建文,蔡胜才,蒋友安,朱松平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对手方意华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意华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意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762515959h

成立日期:2004年5月19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乐清经济开发区乐商创业园k幢楼第1—6层

法定代表人:方建文

注册资本:9,15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高铁设备,配件销售,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另设分支机构经营场所:乐清市翁垟街道创新创业园区内(后盐,后桥村)))

2,股权结构:

编号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额持股比例(%)
1陈献孟1461.807515.9621
2方建斌1458.329115.9241
3蒋友安1369.304214.9520
4方建文1239.901613.5390
5郑巨秀979.457310.6951
6蔡胜才494.94415.4045
7朱松平301.82943.2958
8李振其272.89922.9799
9陈琦250.21482.7322
10李振松246.73482.6942
11李振秀246.73482.6942
12李振飞246.72572.6941
13陈孟杰176.28231.9249
14方丽君105.77491.1550
15陈琼娜55.05950.6012
16陈献鹏52.32880.5714
17陈庆横51.56870.5631
18金小平30.92660.3377
19陈志平22.86750.2497
20叶素丹22.86750.2497
21王海平10.76070.1175
22蔡永权8.96570.0979
23翁聚斌8.96570.0979
24李家祥8.96570.0979
25林立义8.96570.0979
26杨永军8.96570.0979
27沈宝林8.96570.0979
28杨学琴6.88680.0752
合计9,158.00100.00

意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7,209.1751,361.21
净资产21,405.1630,693.61
项目2020年年度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9,667.0230,728.81
净利润2,776.73,082.8

4,关联关系说明

意华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5.48%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意华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意华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控股子公司湖南意华95%的股权。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意华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ma4q7lf5xr成立日期:2019年1月4日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仙月环路899号新马动力创新园2.1期d研发厂房汽博众创空间d—1

法定代表人:陈献孟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整车线束,连接器,轨道交通配件,散热器的研发,生产,销售,电柜,机柜,机箱等五金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及相关产品,通用服务器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安装及维修,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照明器具的制造,销售,安装,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及历史沿革情况:湖南意华系公司与湖南元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发起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由公司与湖南元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认缴9,500万元和5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实缴9,500万元

股权变动情况:自成立以来,湖南意华未发生任何股权变动。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5,545.9934,615.16
负债总额23,557.5135,946.92
应收账款3,317.754,898.75
净资产1,988.48—1,331.76
项目2020年年度2021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6,540.508,085.72
营业利润—5,496.99—3,512.59
净利润—5,497.22—3,520.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46.45—5,536.95

4,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湖南意华95%的股权,湖南元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

5,优先受让权处理:湖南元宝科技有限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

6,标的公司的评估情况及财务情况:

根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湖南意华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d—0010号),以资产基础法为评估依据,截止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湖南意华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评估价值为1,223.86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湖南意华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2,793.27万元。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为湖南意华提供担保的情形,担保余额为21,779.64万元本次交割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履行对湖南意华已提供的担保,为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意华控股为上述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向湖南意华提供财务资助,委托湖南意华理财的情形,也不存在湖南意华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转让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湖南意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湖南意华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d—0010号)作为依据,根据评估值确定价格,经各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1,162.67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评估结果作为交易定价参考依据具有公允性,合理性,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交易各方

转让方,是指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即甲方,

受让方,是指意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即乙方,

股权转让,是指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的95%股权转让给乙方,

股权转让价格及全讯新的支付方式

1,股权转让价格

根据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d—0010号),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的整体评估值为1,223.86万元。

甲乙双方以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

估值为基础,经协商确定,本次标的公司95%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壹仟壹佰陆拾贰万陆仟柒佰元整(即:人民币1,162.67万元)。

2,股权转让全讯新的支付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协议生效后10日内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股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乙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后 2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促使标的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标的公司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登记机关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视为股权转让完成之日

过渡期的安排

1,过渡期内2021年12月31日至股权变更日,甲方对标的公司及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甲方应保证和促使标的公司的正常经营,过渡期内标的公司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作出妥善处理

2,过渡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及标的公司保证不得签署,变更,修改或终止一切与标的公司有关的任何协议和交易,不得使标的公司承担新负债或责任,不得转让或放弃权利,不得对标的公司的资产做任何处置但标的公司进行正常经营的除外

3,除非甲方未尽足够的善良管理义务,标的公司有关资产的损益均由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协议,均应按照本协议转让价款的 10 %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一计算逾期付款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转让价款的 10 %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及标的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3,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转让价款的 1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通过本次交易之日起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亦不涉及上市公司管理层人事变动等其他安排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标的公司股权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与资源配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造成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湖南意华的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湖南意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意华控股及所属单位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79.40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意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湖南意华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95%股权构成关联交易,该笔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

一,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方案以及与交易对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定价公允,合规,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文件在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我们事前认可。

本次交易对方意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华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意华控股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陈献孟,方建斌,方建文,蒋友安,蔡胜才,朱松平已回避了表决。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前述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联评估,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且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除业务关系外,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所采用的评估假设前提是按照国家宏观经济环境,综合考虑了市场评估过程中通用的惯例和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商业惯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效我们同意将《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股转转让协议》

5,《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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