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全讯新

发布时间:2022-12-10 15:07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汉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50,497,1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6%恒通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为270,298,28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60.00%

苏州恒通永旭创业投资企业是恒通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恒通永旭持有公司股份322,231,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4%恒通永旭已质押股份193,338,655股,占其股份的60.00%

恒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恒通永旭,江苏恒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恒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崔伟先生,梁美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79,170,4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1%本次股份质押后,恒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质押公司股份463,636,935股,占恒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总数的59.50%,占公司总股本的14.88%

一,公司股份质押

日前,公司获悉恒通集团,恒通永旭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详情如下:

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注:本次股份质押涉及的有担保主债权到期日为2025年6月9日,质押到期日以实际办理为准。

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担保用途。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恒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如下:

注:若总数与各分项之和,尾数不符,则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

公司控股股东恒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恒通永旭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信用,融资成本和持续经营能力。

2.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本次质押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股权结构和日常管理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所有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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