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微电: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讯新

发布时间:2022-08-10 09:14   文章来源:新浪网

公司代码:688385 公司简称:复旦微电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7.34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6.78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全讯新的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组织架构,资金活动,财务报告,销售业务,采购业务,业务外包。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控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基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错报金额>1%1≥错报金额>0.5%错报金额≤0.5%
利润总额错报金额>5%5≥错报金额>2.5%错报金额≤2.5%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未识别,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控制环境无效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 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占资产总额比例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1%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 1%,且>资产总额的0.5%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0.5%
直接财产损失占利润总额比例直接财产损失>利润总额的5%直接财产损失≤利润总额的5%,且>利润总额的2.5%直接财产损失≤利润总额的2.5%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重大刑事处罚, 3,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存在重大缺陷且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1,公司决策失误对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2,主要业务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3,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存在重要缺陷且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在内控评价中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在报告期内组织整改,该缺陷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在内控评价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在报告期内组织整改,该缺陷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通过识别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并落实整改,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优化,从而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或重要控制缺陷,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对于内控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在报告期内组织整改,该缺陷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2022年度,公司将继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完善内部控制各项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蒋国兴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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