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拟规范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设置一年过渡期安排-全讯新

发布时间:2022-10-21 15:50   文章来源:中国网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的是规范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防止不当利益输送,风险集中,风险传染和监管套利,促进金融控股公司稳健经营

央行拟规范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设置一年过渡期安排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规范关联交易是完善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关键,也是监管金融控股公司的重要途径金融控股公司作为金融控股集团的母公司,不仅要进行同级关联交易管理,指导,督促所属机构符合相应的关联交易监管规定,还要从整个集团的角度,跨行业,跨机构收集,汇总,监控,分析,评估和预警内外部关联交易及其风险暴露,促进金融控股集团的规范运作和稳健经营

上述负责人介绍,《办法》共七章四十八条,包括总则,金融控股公司同级关联方,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内部管理,报告与披露,监督管理,附则。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确定本级金融控股公司的关联方范围《办法》明确了本级关联方的最低合理范围,包括股东关联方,内部人关联方和附属机构同时,金融控股公司和中国人民银行均可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和渗透的原则,将可能导致金融控股公司或其附属机构不当利益输送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认定为本级金融控股公司的关联方

二是从多个维度对关联交易进行分类《办法》根据交易主体不同,将关联交易分为同级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和附属机构关联交易,前者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后者由金融监管部门监管根据管理目标的不同,集团内部交易侧重于防范虚构交易,利益输送,隐性风险,监管套利等问题,集团外部关联交易侧重于防范利益输送风险根据交易类型的不同,《办法》将关联交易分为投融资,资产转让,提供服务和其他,以方便统计分析和风险管理《办法》根据交易金额的不同,将本级关联交易分为重大关联交易和一般关联交易,适用不同的管理要求

三是提出内部管理的总体要求在管理制度方面,金融控股公司应建立有效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措施,降低关联交易的复杂性,提高集团整体关联交易管理水平,确保集团各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此外,《办法》还对关联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定价,审计和内部问责等方面提出了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审慎设定关联交易限额,控制关联交易的数量和规模,不得从事禁止性行为

第四,分类提出关联交易管理的具体要求对于本级关联交易的管理,金融控股公司应当以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公允性为重点,建立关联交易协议签署,内部审批等全过程控制措施对于附属机构的关联交易管理,金融控股公司应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重点关注重要附属机构,未上市和未受监管实体的关联交易管理的合规性对于集团内部交易的管理,金融控股公司应重点评估交易的合理性,机构间的依赖性和风险的传染性针对集团外部关联交易的管理,金融控股公司应重点关注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关联方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的风险

第五,加强报告和披露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告和披露金融控股公司的同级关联交易,集团内部交易和外部关联交易,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同级重大关联交易,并按季度提交集团同级关联交易,集团内部交易和外部关联交易的综合分析评估报告为强化市场约束作用,《办法》要求金融控股公司披露关联交易,提高集团运营透明度

第六,明确监督管理措施中国人民银行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监管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关联交易的监管,及时共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信息,必要时按照职责分工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金融控股公司及其董事,监事,股东和中介机构,《办法》明确了相应的监管措施

此外,《办法》设立了相应的过渡安排金融控股公司将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完善各项制度和治理结构,安全有序落实相关要求,确保过渡期结束时关联交易管理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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