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实施城市公交线向乡村延伸和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全讯新

发布时间:2022-12-12 14:22   文章来源:中国网

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第三批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要建立健全城乡交通一体化协调机制,完善发展政策,继续推进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客运服务,货运和物流服务一体化因地制宜,可在农村客运转型,农村客货运邮一体化发展,城乡客运旅游一体化发展,农村运输服务信息化建设中选择一个或多个主题,打造地方特色

交通运输部:实施城市公交线向乡村延伸和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

以下为通知原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创建第三批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部门: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和《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交通运输部决定组织创建第三批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般要求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完善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提高城乡客运一体化水平,补齐农村物流发展短板,以点带面提高城乡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为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创造内容

第三批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要建立健全城乡交通一体化协调机制,完善发展政策,继续推进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客运服务,货运和物流服务一体化因地制宜,可在农村客运转型,农村客货运邮一体化发展,城乡客运旅游一体化发展,农村运输服务信息化建设中选择一个或多个主题,打造地方特色

实施农村客运向公共交通转变实施城市公交线路向农村延伸和农村客运公交线路改造,加密服务班次,提高标准化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发展全域公交

推进农村地区客运,货运,邮政一体化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邮政,供销,商务等部门协调机制,构建一点多功能的农村客货邮政服务站体系,构建一网多功能的农村客货邮政服务网络,创新农村客货邮政一体化发展模式,促进农村交通集约化发展

推进城乡客运和旅游一体化加强乡村旅游道路建设,因地制宜拓展城乡客运站的游客集散服务功能,完善旅游客运网络,优化旅游景区布局和功能,提高旅游客运服务供给,增强城乡客运服务乡村旅游能力

推进农村运输服务信息化建设建设农村交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农村客运,物流,邮政快递信息共享,提高农村交通服务信息化水平,方便群众出行,畅通货运物流

三。申报条件

申请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的县应符合《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城乡交通一体化成效显著,处于全省领先水平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水平要达到aaaa水平及以上

有良好的政策环境建立了促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的有效工作机制,有明确稳定的促进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客运服务和货运物流服务一体化的配套政策

有良好的社会基础人民群众对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的认同和支持程度较高,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的社会氛围良好

四。申报程序

申请程序包括县级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荐,交通运输部认定。

县级申报。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县进行申报有关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编制《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明确两年创建期的创建目标和任务,经市交通运输部门同意后报省交通运输厅直辖市所辖县和省直管县直接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报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推荐。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申报县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核,筛选出不超过5个拟推荐的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按照推荐优先顺序进行排序,并将推荐名单,推荐意见和经审核的示范县实施方案上报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证实。

交通运输部根据各省城乡交通一体化推进情况,综合确定各省创建名额专家将对各申报县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估,提出修改完善实施方案的建议根据省推荐和专家评审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第三批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名单,公示后向社会公布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部级评审意见,组织审定辖区内示范县实施方案,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动词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各示范县人民政府要将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参与协调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和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创建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要定期开展工作会商和调研,加强工作调度,确保示范创建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加强过程指导。

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了解示范县创建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创建过程指导,督促示范创建县按照实施方案加快落实重点任务,严格控制创建任务变更督促示范县做好示范创建年度总结,按时向部上报年度工作报告工作推进和过程指导将作为示范县的验收因素

完善扶持政策。

各示范县要加大对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的支持力度,建立规划,建设,用地,资金,财税等一揽子保障政策体系,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推进鼓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省级示范创建,形成分步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的良好局面

运输部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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